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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验收材料发生问题的处理方法

来源:本站原创

2022-06-24 16:04:55


      材料进场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数量不足、规格型号不一致、质量不合格等问题,材料员应实事求是地记录,并及时提交业务主管部门处理。材料验收记录是退货、调换、索赔或追究违约责任的主要凭证,应认真、认真、如实填写。

      如果有材料因数量、品种规格、质量和其他问题不符合要求且无法接受,除了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外,不合格的实物应妥善保存,不得使用。提前交付的产品、超期交付的产品和品种不得使用,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应立即退货。供应商要求保管的,应办理委托保管手续。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仓储费、维护费以及非因买方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但因买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委托产品损失由买方承担

      除上述问题外,材料员还应安全妥善地处理以下问题:

(1)仓库中所有证件不全的材料应临时保管验收,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催办。合格证齐全后进行验收。但危险品或贵重物品应按规定的储存方式保管或临时验收,并在证书齐全后办理手续

(2)如果供应商提供的质量证书或技术标准与合同不符,材料员应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处理;如果需要附上质量证书,但到货时没有质量证书,供应商有权拒绝在收款承诺期内支付货款,妥善保管产品,并立即向供应商索取质量证书。供应商应及时补充质量证书。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日期补充质量证书,则视为逾期交货

(3)如果某些产品的规格和质量不符合要求,材料员可以先验收合格零件,不合格零件可以单独存放并妥善保管,并拒绝部分货款。做好材料验收记录,交业务部处理

(4)如果产品交付到错误的到货地点,供应商应负责将产品转移到合同规定的地点,并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和需方支付的所有实际费用;需方收到错货时,应妥善保管,并通知对方处理;因买方错误填写到货地点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

(5)如果数量与合同规定的数量不符,并且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则可以拒收超出部分,并可以拒绝支付超出部分的款项。实物拒收部分应保持完好,并通知供应商在10天内处理;如果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数量,需方应持相关合法证书拒绝支付少供部分,并在10天内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0天内予以答复和处理,否则视为需方的默许。供方应在交货前与需方协商。如果需方需要补齐逾期交货,供方应对逾期交货负责。如果需方不再需要,供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通知供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需方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6)材料运输损耗在规定损耗率内的,应按编号验收仓库;对于金额不足的,材料员需要填写并核销运输损失单,使其与账目一致。如果超过规定的损失率,应填写运输损失报告。经业务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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