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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的基本规定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2022-01-03 12:04:19


高空作业是具有危险性的职业,在作业时为保障从业者的安全,必须在各方面符合高空作业的基本规定要求。

(1)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以满足基本规定要求。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以满足基本规定要求。

(5)施工中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6)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高空作业的基本规定要求

(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有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空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 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 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相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高空作业的基本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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